**镇纪委监察组对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其他范文  点击:   2020-12-16

  治理是政府的治理工具,是指政府的行为方式,以及通过某些途径用以调节政府行为的机制。我能学习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镇纪委监察组对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供大家参考选择。

  **镇纪委监察组对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2020年以来,**镇纪委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各级对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扫黑除恶、移风易俗专项治理的要求,立足乡镇一线实际,精准定位自身职责,自觉担起责任,主动认领任务,以严明的纪律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1.把主体责任压实在一线。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迅速向镇党政领导、驻村工作队、村干部传达县委、县纪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等重要举措,使其明确管辖范围内扶贫领域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未能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等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后果,增强紧迫感。二是强化教育引导。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扶贫工作培训会、扶贫攻坚推进会等,以省、市、县公开曝光的扶贫领域案件为反面教材,结合讲党纪法规、讲精准扶贫攻坚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危机感。三是强化督促推动。督促开展“扶贫项目资金三级报告”工作,即从“村级负责人向扶贫办负责人报告、扶贫办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三个层面由下而上报告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层层压实责任,促进资金使用管理安全、廉洁、高效。四是强化政策落实。督促分管扶贫工作的镇领导组织对扶贫上级政策、规定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带头组织镇村干部认真学习,并对哪些工作已经做了、哪些工作还没做、做得怎么样、有什么问题,下一步该怎么做,什么时候完成等进行讨论,把扶贫“真经”念好、念到位,推动政策落实不走样,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应。 2.把精准监督落实在一线。一是掌握基本情况。镇纪委监察组对全镇光伏项目、小额信贷、造福工程、低保对象、结对帮扶等扶贫措施进行摸底了解,列出有没有优亲厚友、有没有走过场、有没有不准不实、有没有滥用扶贫资金等重点需要了解、核实的情况,为做好入户访查夯实基础。二是畅通信访渠道。设立信访举报电话1部,设置举报信箱1个。利用农村墟日在**集市设立扶贫等工作监督台,宣传纪检信访举报知识并接受群众咨询与举报,将传统接访与主动下访相结合,面对面倾听群众合理诉求,切实将扶贫监督工作落实到一线。三是严明纪律规矩。镇纪委要求镇村干部职工在扶贫攻坚工作中树好律己标杆,严守纪律和规矩“底线”,做到“自身硬、自身净”,同时,在贫困户识别、结对帮扶等工作中进行监督,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四是开展明察暗访。由镇纪委牵头成立明察暗访小组,今年来组织2次对精准扶贫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紧紧围绕政策、项目、资金,在申请、审批、发放、使用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实施精准监督。 3.把执纪问责实行在一线。一是严肃追究工作责任。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党员干部出现的乱作为、不作为、不担当,敷衍塞责、懒政怠政,被动应付、效率低下等问题进行严肃追责。二是严厉查处不正之风。对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打准打实,坚决打通落实扶贫政策“最后一公里”。

  二、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紧盯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五个民生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和执法方面不规范、不公平、不廉洁等问题。一是夯实廉政建设责任。明确各村党支部民生领域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不断传递责任落实的压力,并将民生领域监管责任纳入财政、农业、民政、教育等职能部门治党管党责任清单。二是重点把控关键岗位。将涉及民生的关键岗位作为一级廉政风险岗位,制作廉政风险清单,时刻提醒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履行工作职责。三是保持监督检查高压态势。坚持将监督检查下沉至一线,对全镇15个村居进行巡查,适时开展村级审计。 四是开展纪律教育。定期开展“请勿踩红线”提醒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成为依纪依规开展工作的清醒人、明白人。五是发挥利剑高悬震慑效应。重视民生领域的信访举报调查处理工作,专门成立调查组,对涉及民生工作的信访举报逐一进行“回头看”,仔细甄别违纪违规行为。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镇政府专门制定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部门协作、多方联动,建立健全复杂案件同步立案、调查机制和典型案件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打击、打早打小、依法严惩,迅速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我镇落地落实,坚持把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作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推进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 四、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关注热点。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倡导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专项整治行动,以“三破三立”为主要内容,即整治公车私用,破私立公;整治大操大办,破繁立简;整治工作日饮酒,破奢立俭。二是强化宣传。在**街利用传统“圩日”,联合县书法协会举办“迎新春送祝福”文化下乡送廉政春联活动。在**文史馆打造永嘉许氏家风家训馆,让群众全面了解悠久的人文历史,感受身边厚重的家风文化。三是明察暗访。改进暗访方式,对工作纪律涣散、公车私用、公费娱乐、请客大操大办、工作日午间饮酒等问题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明察、暗访。 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强化纪律规矩。针对部分干部不在状态、精神松懈问题,深刻对标“四风”问题,制定下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考勤考核规定》等。二是强化自查自纠。组织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我县《实施细则》,逐一清理核实,全面客观准确地做好相关自查自纠记录,确保自查自纠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镇直单位、站所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加大了节日期间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送礼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强化民主监督、群众监督作用,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依纪依法处理作风建设、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镇纪委监察组

  **镇纪委监察组对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您好,我们是县纪委监委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检查组工作人员,我们了解到您家里是低保残疾人家庭,您这个月的残疾人两项补助到账了吗……”近日,临洮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成立6个专项检查组,坚持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以全县18个乡镇、24个县直单位(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专项检查重点对象,开展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深挖细查群众身边的扶贫“微腐败”行为。

  今年以来,临洮县纪委监委紧扣脱贫攻坚“一号工程”和“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聚焦靶心,紧盯群众身边“关键少数”,精准发力,重点督查各乡镇党委、县直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乡镇纪委、县直各有关单位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着力发现和查处、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工作不实不细等问题,重点查处套取骗取、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效应。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用好临洮廉政网、临洮惠农资金监管网、“临洮清风”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在线举报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留言,广泛收集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已受理群众举报237件,立案审查17件,处分11人。

  **镇纪委监察组对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x年,x县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总部署、总思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起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牵头抓总职能,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工作成效及做法

  (一)以提高“政治站位”为抓手,在压实扛劳责任上下功夫

  县委将专项治理列入x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以“再监督”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全力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一步传达中央、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文件精神,结合x县实际,及时成立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x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严明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实施网格化管理,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分片挂包乡(镇)负责制,进一步分解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学深吃透上级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神,对照标准,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强化协调配合。积极发挥县纪委监委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的牵头“统筹”作用,全面协调政府发改、财政、扶贫、教育、卫生、水利、民政、农业等各个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的合力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专业优势,切实履行审核监管职能,树立和形成“既要抓业务,更要抓廉政”的理念和格局,发现问题及时移送、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克服抓业务与抓廉政“两张皮”的思想,抓好各领域自查梳理工作,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支持纪委开展专项治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三是选优配强扶贫干部。根据派齐派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的要求,按照深度贫困村不少于x人,贫困村不少于x人,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村不少于x人标准,督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各村及时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x支,选派驻村工作队员x人,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以履行“政治责任”为抓手,在加强监督检查上下功夫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级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始终把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各乡(镇)“无死角”开展监督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实现纪律审查调查“无禁区”“无空白”。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组的监督检查职能作用,认真对乡(镇)和行业扶贫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积极组织、督促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及其它相关单位、部门充分发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机构作用,在全县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民生建设等领域共同开展监督检查。二是认真开展抽查和交叉检查。根据《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以采取随机抽查、集中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各驻村工作队员到岗和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不听招呼、不守规矩、不驻村工作、不履行驻村职责、不完成扶贫工作任务的驻村工作队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严肃问责。以“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为依托,每月由乡(镇)纪委组织对全县各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严格进行抽查,重点围绕村“两委”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情况、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在岗情况以及帮扶措施、帮扶项目实施等情况开展抽查。三是加强专项督查。县纪委监委积极牵头组织,抽调相关职能单位和部门人员,成立脱贫攻坚专项纪律督查工作组,按照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和“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对乡(镇)、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紧盯贫困对象和脱贫任务,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政策落实情况、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情况、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脱贫攻坚项目推进情况、脱贫攻坚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等方面开展专项纪律检查,重点聚焦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驻村工作队员纪律作风、扶贫政策宣传、帮扶措施制定和落实、扶贫舆情监管等方面。四是强化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监督。保持政治巡察战略定力,发挥专项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对乡(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六是认真落实“五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和纪检室监督执纪问责机制,有效提高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办理效率问题,强化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办案质量和成效。

  (三)以严格“监督执纪”为抓手,在筑牢纪律保障上下功夫

  积极履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能,认真受理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是加强驻村工作队员教育管理。约谈乡(镇)领导和工作队员x次x人,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x人。二是加大问责处置力度。全年共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x轮次,发现、移交、办理扶贫领域问题x个,共排查问题线索x件,受理上级、本级移交问题线索x件,处置问题线索x件,问责追责x人,立案审查x件x人,给予党纪处分x人,给予政务处分x人。

  (四)以坚持“问题导向”为抓手,在细化整改措施上下功夫

  积极发挥监督执纪作用,针对省委、省政府对全县x年扶贫成效考核、x年x省脱贫攻坚半年综合督查巡查、国家审计署审计x、x市x年脱贫攻坚综合督查所反馈问题,及时协调县委、县政府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认真对上级反馈的问题进行了传达通报,深刻剖析全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督促制定整改措施。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

  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各级各部门总体认识到位,工作措施有力,扶贫领域工作力度持续增大,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呈现发展良好的形势,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认识不清。一些乡(镇)和部门没有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以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统揽全局工作,措施单一,压力传导不到位,严和实做得不够;个别领导干部片面认为监督工作就是纪委的工作,把“挺纪在前”变成“挺纪委在前”,忽视了党组织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履行,班子成员没有较好履行“一岗双责”。线索移送较少,思想观念还没有转变到“滴灌”式的精准扶贫模式思维上来,工作中还存在不严不实、等待观望、“上热、中温、下冷”等现象。在脱贫攻坚中,对靠自身努力奋斗实现脱贫的典型事例挖掘不够,宣传不到位,激励作用不明显。

  (二)挂联单位帮扶力度不一。各扶持单位因思想认识、人员力量、资源资金等原因,对脱贫攻坚帮扶力度不一、扶持标准不一、投入经费不一,造成资源投入不集中,基层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方面有难度,造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之间相互攀比,导致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满意度不高。

  (三)群众身边“微腐败”时有发生。县纪委监委虽然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积极协调各方力量,通过随机抽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走访调查、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对脱贫攻坚一线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和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处理了一批干部、严肃了一定的工作纪律,但仍然存在发现问题能力不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不强、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等问题,对全县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深层次的腐败问题深入研究力度还不够,发现较少、查处较少、通报较少,取不到震慑作用。

  (四)综合施策治理不精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来源主要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主渠道,一些职能部门主动移送问题线索不多;一些乡(镇)和部门习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导致扶贫政策落实不精准;一些发案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问题查处不力,对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暴露出的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做得不够。

  (五)扶贫领域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个别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力量薄弱,监督方式单一,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问责查处力度不够。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上,一些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在发现和查处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政策不落实、打折扣以及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违纪违法行为上,发现问题能力不强,查处力度不大,存在等着上级交办线索,靠群众上门举报提供线索,没有主动去发现线索,仍存在见子打子、敷衍了事等情况;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策把握不精准、业务素质不高,缺乏动真碰硬的本领。村一级监督委员会职责认识不清、监督缺位,对监督执纪仍停留于字面的理解,简单的认为监督委员会仅是对村一级干部在岗情况进行监督。对如何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几乎无从下手,还存在得过且过的现象。

  三、x年工作打算

  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x县纪委监委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端正政治态度,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务实工作举措,凝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量,为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认清“使命感”,让专项治理工作“实”起来。充分认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艰巨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将其放在统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地位,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坚决重点整治为官不为、为官慢为的思想,把握好按规矩办事和创新进取的关系,保持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风,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开门办公,进村入户,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脱贫攻坚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保驾护航。

  (二)把好“方向盘”,让专项治理工作“强”起来。用心体会总书记对贫困群众的一片深情,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实。发挥县纪委监委“扣扣子”“担担子”“钉钉子”的执纪监督精神,积极深入扶贫领域,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力度,及时纠正扶贫政策偏差,以深化全面脱贫为抓手,督促主责部门和挂钩联系单位做到领导工作实、任务责任实、资金保障实、督查验收实,不搞层层加码,不搞数字脱贫,用心用情用力开展执纪监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精准把握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对脱贫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以新政策、新要求为标准,开展执纪监督,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汇聚扶贫力量,充分激发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扎扎实实做到一步一个脚印,努力夺取脱贫攻坚、同步决胜建成小康社会。

  (三)种好“责任田”,让专项治理工作“严”起来。对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发现和移交的问题线索,加强督导,快查快办。对违纪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管涉及哪个层级,都要一查到底。凡是对扶贫款动脑筋、伸黑手的,凡是作风不实、失职渎职的,都要从严从重处理。坚持“一案双查”,对于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扶贫领域的矛盾和问题,较真碰硬,敢抓敢管。以党中央脱贫攻坚政策和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线索一个线索查,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四)整治“微腐败”,让专项治理工作“活”起来。突出重点,压实工作责任,集中治理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集中治理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集中治理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抢占掠夺的问题,集中治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问题。不间断地组织明察暗访,持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强化责任担当,抓实各项工作,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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