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3篇

其他范文  点击:   2020-11-27

  为进一步规范流动党员管理,密切支部与流动党员的联系,使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规范有效、考核标准量化,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以下是我能学习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1

  一、党支部应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帐,记载清楚流动党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入党时间和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等,实行有效管理。

  二、流动党员要自觉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及时汇报本人的思想和打工情况,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每个支委每月与党员联系一次,支部每季组织党员开展一次学习活动,支部书记每季度汇报一次党员管理情况,若有党员工作单位变更等事项,则党支部分别作调整登记,并向党总支汇报,党总支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管理情况总结会交流经验推进工作。

  四、流动党员有责任和义务为锦丰经济发展提供信息,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

  五、党委对遵纪守法并能对锦丰建设和家乡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党员,予以奖励;对违法乱纪的党员,按照党纪党规进行处理。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2

  一、党员外出打工、谋生、探亲访友等,必须向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履行请假手续,并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去向和所干的主要事情。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外出时间在30天以内的应经支部书记批准,3个月以内的,须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报上级党委备案,3个月以上的,应同时出具有关证明,委托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负责管理这些党员,原所在地党组织继续同他们保持联系。党支部书记外出必须向党委履行请假手续。

  二、因外出不能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应定期向支部做好思想汇报。年终必须返回参加组织评议、考核。

  三、外出党员必须按时主动缴纳党费。

  四、党员在外打工、谋生,都必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诚实勤劳。

  五、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外来务工三个月以上的流动党员,应予以登记,纳入管理,并要求参加党组织生活。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3

  一、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根据《党章》及有关党员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流动党员管理要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保证党员组织关系适时转移,使党员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单位党组织在党员外出后,要指定专人负责,通过适当方式与党员所在单位、地区的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活动和工作部署。同时也要保持与流动党员的联系和沟通。

  四、对外出时间不足6个月外出学习进修、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经商的党员,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可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上级党组织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地点相对固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单位或当地党组织,参加党内活动。党员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的,地点固定的,应将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地区、单位的党组织或社区党组织。

  五、对短期外出或长期外出又无固定地点的,但可以经常返回本地的,仍在本支部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党员的党费一般应由党员个人按照《党费收缴办法》的有关要求和比例按月缴纳,特殊情况可以托人代交、邮寄、预交或补交,但预交补交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六、流动党员外出前要向党支部说明外出原因、时间、地点或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的外出地点、外出原因、外出时间、联系电话、联系方式进行登记备案。

  七、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进行行前教育,要求外出党员外出期间必须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季度至少一次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向自己组织关系的所在党组织联系,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八、外出党员要严格参加所在党组织的党的组织生活,而且要经常与原单位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对没有正当理由的,连续六个月不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不与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党员,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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