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3篇

其他范文  点击:   2020-10-20

  人口普查总体方案是由国家制定,并以法令形式公布的对人口普查各个阶段,各方面的工作作出统一规定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其方案又称人口普查办法。以下是我能学习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人口普查工作方案·1

  开发区有关部门、街道各办(中心)、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19〕31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杭政函〔2020〕8号)以及余杭区《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余政办〔2020〕1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东湖街道第七次人口普查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七次人口普查将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东湖街道人口发展状况。

  第七次人口普查要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第七次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街道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员、流动人员,以房找人方法:生活居住自建房、安置房、商品房、厂区宿舍等,以及建筑企业、建筑工地(含道路交通)、工棚等的人。 ( 注:以局培训为准。)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四、普查的组织架构

  第七次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东湖街道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村社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1.东湖街道成立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为街道财统审计办公室、东湖派出所、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开发区产业发展局经济运行科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统审计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实施等工作。

  2.东湖街道各村(社区)成立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小组,组长应由村(社区)书记或主任担任,副组长应由村(社区)班子成员担任,工作小组成员需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岗位责任,确定一名专项信息联络员。工作小组根据东湖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的进度和要求,做好本村(社区)范围内人口普查工作。

  3.一个村社即一个普查区,各村社再结合实际,合理划分普查小区,原则上按80-100户设置一个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员,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原则上四至五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我街道范围预计有1000余个普查小区,需要千余名普查员上门登记,“两员”的招聘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决定了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成效。

  五、普查的工作流程和计划

  (一)准备工作(2020年1-6月)

  1.成立街道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2020年4月)

  2.制定人口普查工作进度(2020年4月)

  3.“三落实”以及制定街道人普办工作制度(2020年5月)

  4.制定七人普工作方案、收集有关人普资料(2020年5月-6月)

  5.根据需要进行普查社区地图的划分、核实村级边界和代码(2020年6月-7月13号前)

  6.人普“两员”选配(2020年6月)

  7.组织参加区级指导员培训(2020年6月)

  (二)普查试点(2020年7月)

  1.七人普试点准备工作(2020年7月)

  2.人普试点、试点宣传(2020年7月)

  3.街道普查指导员参加市级培训(2020年7月)

  (三)划区绘图(2020年8月)

  1.开展划区绘图培训(2020年8月)

  2.普查区建筑物标绘(2020年8月)

  3.根据需要进行划分普查小区、编制普查小区码(80-100户或300人为一小区)(2020年8月)

  4.准备普查小区底图(2020年8月)

  (四)清查摸底(2020年9-10月)

  1.街道、村(社区)二级普查员和指导员参加培训(2020年9月)

  2.街道对村(社区)普查员和指导员开展培训(2020年9月)

  3.开展普查摸底和登记阶段宣传、相关行政登记资料(2020年9月)

  4.户口整顿结果移交至人口普查办公室2020年9月)

  5.下发普查用的PAD设备(2020年9月)

  6.街道、村(社区)普查机构开展人普宣传月活动(2020年10月)

  7.完成人普小区图并进行抽查(2020年10月)

  8.全区开展七人普清查摸底工作(2020年10月)

  9.自主填报预约登记、入户摸底普查(2020年10月)

  10.编制、上报户主姓名调查底册(2020年10月)

  (五)人普登记(2020年11月)

  1.普查员入户定位登记。完成数据的录入(每天备份)、和上传(2020年11月)

  2.短表登记、上报。长表抽样、登记、上报(2020年11月)

  3.比对复查(2020年11月)

  (六)数据审核(2020年12月-2021年1月)

  1.审核、查漏补缺和数据验收(2020年12月)

  2.长、短表数据处理(2020年12月)

  3.事中质量抽查长(2020年12月)

  4.长、短表数据审核和验收(2020年12月-2020年1月)

  六、普查的工作要求

  1.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个人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2.提升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各村社收集整理疫情防控期间住宅小区进出人员信息登记表、小区通行证办理表以及房屋出租情况摸底表等有利于人口普查工作的相关基础资料,并妥善保管,提前理清辖区住户信息,积极探索疫情防控排查取得资料在人口普查工作中的应用。健全部门联动的统计单位名录库持续维护更新机制。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3.注重宣传引导。应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情况,广泛深入宣传人普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人口普查工作方案·2

  人口普查总体方案是为了保证工作内容和程序的一致,从而取得全面准确的普查资料,而根据一定的社会历史、经济技术条件制定的。为保证其科学性和可行性,在制定过程中,要结合用户调查、专家咨询以及试点情况对试行方案进行反复修订。但经政府批准成为正式方案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各项工作都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不能随意变更。 [1]

  人口普查总体方案必须明确规定的内容是:(1)普查的目的和意义;(2)普查的对象和范畴;(3)普查的标准时间和登记时限;(4)普查项目,包括确定指标、指标体系,规定指标计算和分组方法,制定普查表;(5)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办法,包括建立机构、组织领导、普查人员来源和培训、普查登记、质量控制、数据汇总整理、普查结果的分析研究和汇编出版等各项工作的程序和方法,时间进度及经费来源。

  为保证正确理解和贯彻实施普查方案中的有关规定,还须制定有关说明及各项工作的实施细则。例如中国第三次和第四次人口普查都制发了人口普查表的“填写说明”,并分别制定了8个和13个工作细则。 [1]

  参考资料

  1. 吴忠观. 人口科学辞典: 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1997

  人口普查工作方案·3

  为规范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对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宁波实际,宁波市人普办于近日正式出台《宁波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

  方案分总则、数据处理工作任务及工作步骤、数据处理工作模式、数据处理的组织实施、人口普查数据的上报、安全与保密、数据处理工作的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工作环境、技术培训、数据处理经费、计划及进度安排等十一大部分.

  方案明确要求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光电录入、分级处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市、县两级处理,光电录入在各县(市)区进行.方案明确规定市县两级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必须完成的任务,并要求市、县两级人普办严格执行浙江省和宁波市人普办统一规定的数据处理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组织完成本级数据处理工作任务,按规定的内容、格式和时间要求上报普查数据,并对进行数据处理必备的软硬件环境提出相应要求,同时要求市县两级必须完成本级人口普查数据库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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