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办公文秘  点击:   2020-04-28

  扶贫是保障贫困户的合法权益,取消贫困负担。政府帮助贫困地区加大人才开发、完善农民工人才市场。以下是我能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以供大家参考!

  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进一步强化任务落实,加大对文化扶贫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文化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制定《“十三五”时期文化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加大文化扶贫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发挥文化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扶志”“扶智”作用,推动贫困地区文化建设快速发展,全面提升贫困地区文化建设水平,确保贫困地区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以“六个精准”统领贫困地区的文化扶贫工作,精确瞄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因地制宜采取精准措施解决贫困地区文化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以人为本,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保障贫困人口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着力满足贫困地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

  ——重心下移,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着力加强基层文化建设主体责任,以县、乡、村三级为重点,促进文化资源更多向贫困地区倾斜,着力解决基层文化建设面临的难题。

  ——统筹推进,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围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五大发展理念,实施项目带动,补齐短板弱项,加强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资金筹措、资源整合、监督考评等机制,形成合力,激发贫困地区文化发展的活力。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贫困地区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文化发展总体水平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人口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文化的“扶志”“扶智”作用充分体现。贫困地区的艺术创作不断繁荣,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文化产业实现长足发展,文化市场体系更加完善,文化交流逐步扩大,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充实。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贫困地区艺术创作生产

  1.扶持扶贫题材艺术作品创作。鼓励各地积极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开展主题作品创作,推出反映扶贫事迹、先进典型、经验成果等的舞台和美术作品。鼓励各地推荐优秀扶贫题材作品和来自贫困地区的优秀艺术院团及作品参加全国性优秀作品展演展示活动。

  2.开展院团对口帮扶计划。结合“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鼓励文化部直属院团与贫困地区基层文艺团体开展结对帮扶,提升贫困地区艺术创作水平。鼓励各级各类艺术院团赴贫困地区开展对口帮扶慰问演出。

  3.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艺术培训力度。加大国家艺术院团和全国优秀剧目赴贫困地区开展公益性演出力度。通过“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艺术创作提升计划”、“戏曲艺术人才培养千人计划”和相关艺术领域专业人员培训等项目,加大对贫困地区艺术人才培养和扶持,促进东、中、西部艺术人才交流合作,为贫困地区人才的成长提供有力支持。

  4.开展“送戏下乡”。中央财政设立送戏下乡项目,为贫困地区所辖乡镇每两个月配送一场以地方戏为主的文艺演出,每场演出补助3000元。各地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推动当地戏曲艺术发展。

  (二)推动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实施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2016年至2017年,利用两年时间,在国贫县范围内的民族自治县、边境县的行政村建设2.2万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2.实施贫困地区设备购置项目。自2016年起实施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按照每个文化活动室2万元的标准,分5年为贫困地区839个县已建成的11万多个村文化活动室配置音响、乐器、电脑、桌椅等基本文化设备,以保障其文化活动的正常开展。2016年起实施流动文化车项目,分两年为贫困地区839个县的文化馆每馆配送一辆流动文化车。

  3.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继续实施文化共享工程,启动“中西部贫困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在中西部22个省份的839个贫困县,对乡镇文化站提升配置。深入开展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与服务。继续开展“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进一步开展基层图书馆网络互联互通工作,保障扶贫试点优先联通网络;面向贫困县图书馆分步部署扶贫专题平台,提升贫困地区图书馆服务推广能力。

  4.开展文化志愿服务项目。继续组织开展“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志愿服务走基层和“阳光工程”——中西部农村文化志愿服务行动计划,动员各地广泛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在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内容上,以重点需求项目为引领,推动文化资源向老少边穷地区倾斜,推动贫困地区文化志愿服务工作蓬勃开展。

  5.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深入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工作,提升免费开放服务水平,争取中央财政加大支持力度,适当提高免费开放补助标准。支持贫困地区探索实行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盘活文化资源,提高服务效能。

  (三)提升贫困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

  1.加强贫困地区文物保护力度。在贫困地区有重点地开展考古调查研究,将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遗址统筹纳入大遗址保护规划。推动贫困地区文物保护利用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扶贫开发、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加大对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工作力度,引导地方政府做好村落业态发展。充分挖掘革命老区红色文化内涵,利用革命历史文物资源优势,发挥其在红色旅游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文化持续健康发展,带动贫困地区稳步脱贫。

  2.提高博物馆公共服务水平。做好贫困地区文物征集与保护工作。实施贫困地区博物馆提升工程,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将更多贫困地区博物馆纳入财政支持的免费开放范围。打造博物馆精品陈列,提升展陈水平,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博物馆社会教育和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支持省级博物馆采用“流动博物馆”形式送展览,教育活动和文物专家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

  3.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加强对贫困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研究、记录,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通过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转移支付对贫困地区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保护予以重点倾斜。支持贫困地区的非遗项目和传承人优先入选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推进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在贫困地区选择一批具有较好传承潜力、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改善其保护、传承、发展的设施条件,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利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开展非遗传承和展示活动。

  4.贯彻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支持贫困地区有一定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的传统工艺项目列入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并在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依托具有较强设计能力的企业、高校和相关单位,在贫困地区设立传统工艺工作站并予以引导性资金扶持,帮助当地传统工艺企业和从业者解决工艺难题,提高产品品质,培育品牌,拓展市场,带动非遗传承人群增收致富。

  5.支持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对在贫困地区设立的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大支持和倾斜力度,支持开展相关调查研究、规划编制、传习设施修缮、普及教育、宣传展示、推广交流等。

  (四)加快贫困地区文化产业发展

  1.支持贫困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鼓励贫困地区依托特色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支持建设一批具有富民效应和示范效应的文化产业集聚区和特色文化产业项目,支持文化产业创新,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增收,推动贫困地区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稳步推进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加大对贫困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培育民族文化产品和品牌,促进文化产业与旅游等融合发展。

  2.促进边疆贫困地区动漫等数字文化产品创作推广。充分发挥动漫在青少年人群中的影响力,通过举办原创动漫推广活动,扩大优秀原创动漫等数字文化作品在边疆贫困地区的影响力,丰富当地群众文化生活,促进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鼓励边疆地区文化企业依托当地特色文化资源开发数字文化产品,支持跨地区产业合作。

  3.支持贫困地区文化产业项目建设。鼓励贫困地区推广实施文化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征集适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文化产业项目。合理选择运营模式,做好评估论证,切实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案例,助推更多项目落地实施。

  (五)促进贫困地区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1.加强贫困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实施贫困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项目,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配齐建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继续实施中西部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加强东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开展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师资巡讲、以案施训,培养一批贫困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骨干。

  2.开展贫困地区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加强贫困地区文化市场日常巡查和执法办案,打击非法文化产品,维护贫困地区文化安全。重点监管营业性演出、互联网文化、娱乐场所、出版物等市场,严查含有禁止内容的重大案件。以庙会、集市为重点地区,以淫秽、色情、低俗演出为重点整治内容,部署贫困地区文化市场检查工作。

  3.深入推进贫困地区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探索建立上网服务场所参与公共服务长效机制,主动为符合条件的上网服务场所接入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使其成为公共图书馆图书流通点和数字图书资源阅览站。鼓励和引导上网服务场所发挥区位优势、场地优势和技术优势,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发展社区便民服务。

  (六)推动贫困地区文化交流互通

  1.扩大贫困地区文化交流与合作。完善贫困地区文化交流机制,拓展交流渠道和平台。积极选派贫困地区优秀演展项目参与“欢乐春节”等文化交流活动。充分利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平台,支持贫困地区优秀文化资源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实施文化睦邻工程,支持边境贫困地区与周边国家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推动贫困地区与国内发达地区的文化交流。

  2.统筹推进汉藏文化交流项目。依托公共数字文化体系优势,在文化共享工程藏区服务工作基础上,联合西藏及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统筹推进实施“汉藏文化交流项目”。发挥文化共享工程平台、资源、渠道、服务网络优势,以现代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促进汉族与藏族文化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发挥文化固边安民作用。

  (七)加大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力度

  1.选派干部挂职帮扶。选派干部赴西部等贫困地区挂职帮扶。“十三五”时期,根据中央要求,结合文化部实际,将选派20名同志到新疆、西藏、青海和西部地区、革命老区和中央苏区等贫困地区挂职帮扶。

  2.继续实施“三区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以县为基本单位,主要是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覆盖的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困难团场,到2020年,每年选派1.9万名优秀文化工作者到“三区”工作或者提供服务,每年为“三区”培养1500名急需紧缺的文化工作者。

  3.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自2017年起,每年举办一期边境地区文化管理干部培训班、新疆文化管理干部培训班、新疆兵团文化管理干部培训班、西藏文化管理干部培训班、西藏文化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班、西藏文化系统组工干部培训班、五省区(甘青川滇藏)藏区文化管理干部培训班。

  4.加强文化科教扶贫兴边。在贫困地区推动开展科普宣传,推动“文创+科创+农创”模式,支持贫困地区群众利用文化科技创业致富,推动大数据、数字多媒体、虚拟现实等技术在贫困地区文化机构的运用。在全国艺术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工作中,注重向贫困地区倾斜。借助全国和区域性产教对话平台,促进艺术院团、园区、企业、社会组织参与贫困地区人才培养。扶持贫困地区艺术研究院所建设。

  (八)落实文化部定点扶贫工作

  坚持“文化扶贫为重点、多种扶贫方式并举”的思路,发挥文化部资源优势与政策优势,支持山西省娄烦县、静乐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提高两县人民群众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依托两地民俗资源开发,推动当地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每年选派2名干部到定点扶贫县山西娄烦、静乐县挂职扶贫,定期选派干部到定点扶贫县任村第一书记。通过实施文化精准扶贫项目,助推两县经济社会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统筹、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充分调动贫困地区的主观能动性,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广泛发动文化系统力量加强对口支援、合作共建等工作,鼓励发达地区文化部门、文化部直属单位与贫困地区的县、乡开展各种形式的结对帮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统筹指导。统筹规划贫困地区发展路径,兼顾当前和长远、需要和可能,突出不同区域发展重点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特殊困难,以贫困地区为重点推进实施。要加强宣传引领,及时宣传文化扶贫工作的实施成效和好经验、好做法,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三)促进协同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东中西部协作机制,将东部地区文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同中西部地区丰富的文化资源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指导工作实践。

  (四)加强督促检查。文化部财务司负责本实施方案的督促检查工作,各司局、各直属单位要加强文化扶贫项目和工程的组织落实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要把加强贫困地区文化建设纳入重要日程,以实际行动推动贫困地区文化发展。文化部将定期组织督查调研,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卫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和《市科技局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清单》要求,结合我局脱贫攻坚帮扶村海原县关庄乡宋庄村和驻村帮扶村中宁县喊叫水乡周沟村的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创新驱动和脱贫富民战略,以发展马铃薯、枸杞和养殖业为重点,提高科技支撑和自我发展能力,将脱贫攻坚、社会帮扶和驻村帮扶结合起来,保质保量完成脱贫攻坚年度工作任务。

  二、主要目标

  1.对海原县关庄乡宋庄村继续进行社会帮扶和干部帮扶,通过政策宣传、科技帮扶、技术培训等方式,提高帮扶成果。支持帮扶资金1.5万元。

  2.完成“市科技局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清单”的各项任务,整合资金150万元。

  3.针对中宁县喊叫水乡周沟村驻村帮扶村,全力支持我局派驻的第一书记,帮助村领导班子制定发展规划和扶贫计划,抓好后备力量培养,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

  三、主要任务

  1.开展科技扶贫

  针对我市贫困村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需求,结合开展自治区科技扶贫指导员“百人团”活动、国家“三区”人才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和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找准致富产业,精准谋划一批科技扶贫项目,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加快贫困村科技成果转化,以特色产业带动贫困村及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2.开展社会定点帮扶工作

  针对帮扶村实际情况,想方设法,多渠道、多方面地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帮助解决道路落后等村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中的困难。支持宋庄村帮扶资金1.5万元。同时,积极开展献爱心活动,在春节、“七一”期间,组织单位党员干部开展“捐资、帮困、助学、献爱心”活动,帮助所帮扶村贫困户、贫困老党员、贫困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送到各家各户。年内为帮扶村办实事好事2件以上。

  3.开展干部结对帮扶

  进一步完善帮扶干部联系贫困村制度,健全“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制度,做到村有清单、户有手册、帮扶干部有台账。联系帮扶干部每月至少入户开展1次帮扶,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准确了解掌握贫困户致贫原因、家庭种植、养殖、外出务工等情况,协调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有的放矢的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4.组织开展科技培训

  结合科技扶贫和“科技下乡”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科技扶贫指导员、“三区”科技人才、科技特派员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种养实用技术培训。围绕马铃薯、枸杞和养殖业,根据农时季节,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示范推广和技术培训等科技服务工作,培养本土科技人才,提高他们的科学种养水平和生存能力,加快自我脱贫步伐,使每户脱贫户都能掌握1-2项实用新技术,早日走上依靠科技脱贫致富之路。年内组织举办科技培训班3期,培训农民120人次。

  5.深入推进党建扶贫

  针对周沟村的实际情况,着力抓好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培养发展后备力量;指导帮助扶贫对象找准发展路子,落实发展项目,解决民生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引导乡镇和村级组织制定村规民约,完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深入推进依法治乡、以法治村。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人员变动,重新调整市科技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冯旭任组长,分管领导魏志军、倪祝新、李举、李春晓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帮扶干部为成员。建立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全力抓的帮扶工作机制,为开展脱贫攻坚提供组织保障。建立联系帮扶贫困户联络员制度,孟清荣、王华作为联络员联系帮扶村。

  2、开展调查研究

  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干部职工带着任务深入帮扶村和帮扶户调查研究,摸清基本情况,并准确掌握帮扶村和帮扶户的贫困状况,听取当地干部、贫困户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制定发展增收计划和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对一时不能解决的具有共性和普遍性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汇总,逐级上报以便研究解决,为顺利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落实工作责任

  把帮扶工作与单位年度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制定“五定”方案,落实责任。建按照领导先行、干部联动,定人定时定责、不脱贫不脱钩的帮扶机制,制定帮扶计划、建立帮扶台账, 逐村、逐户落实到位,做好各自帮扶工作记录。干部进村入户对接帮扶对象,每月1次,确保帮扶村贫困户按时脱贫,取得实效。

  附件:2018年市科技局脱贫攻坚工作“五定”方案

  中卫市科学技术局

  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唐山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着眼于让贫困人口与全县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充分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群众主体,强化政府责任,增强“四个意识”,聚焦“六个精准”,实施“五个一批”,利用两年时间,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全市率先实现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

  二、总体目标

  实施“三个一”脱贫攻坚行动,一年集中攻坚基本脱贫,一年动态管理巩固提升,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全县一道进入全面小康。2018年,通过集中力量攻坚,实现全县347户65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2019年,对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巩固扶贫成效,做到应扶尽扶。通过巩固提升和长效机制建设,实现贫困人口稳定增收,农村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同时, 2018年我县7个相对贫困村全部脱贫;2020年对口帮扶承德市兴隆县实现脱贫摘帽。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责任导向。严格落实镇(乡)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职能单位专项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目标导向。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因地制宜、因户因人精准帮扶,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强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三)坚持成效导向。落实“对象要精准、项目安排要精准、资金使用要精准、措施到位要精准、因村派人要精准、脱贫成效要精准”“六个精准”要求,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和稳定增收能力。

  (四)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短板,及时制定措施,抓好整改,确保各项政策真正落实。

  四、工作步骤

  (一)摸清底数,建立机制阶段(2018年1月-2月)

  1.坚持精准识别,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标准,将符合贫困条件的农户全部纳入建档立卡系统,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建立户、村、镇(乡)、帮扶责任人包联的审核签字制度,及时变更建档立卡系统内家庭成员增减情况,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与对口帮扶的兴隆县加强联系沟通,了解需求。(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各镇乡)

  2.因人因户因村制宜,制定帮扶措施。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送温暖”等活动。找准致贫原因,摸清脱贫需求,切实找准症结把准脉,开对药方找穷根,逐户制定帮扶计划、明确帮扶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逐项摸清贫困人口收入情况和生产经营性支出情况,建立动态登记制度,逐月核准,多方签字确认,把收入核实搞准。对相对贫困村和对口帮扶县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帮扶计划、措施。(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镇乡)

  3.学深弄通政策,广泛开展培训。组织开展扶贫业务培训,县培训镇乡和帮扶责任人,镇乡培训村,全面提升各级干部的政策水平及帮扶能力。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加强对贫困人口的政策宣传和分类培训力度,激发内生动力。(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各镇乡)

  4.落实扶贫责任,制定帮扶方案。各镇乡和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和责任分工,研究政策,制定详细的脱贫攻坚方案,细化措施,抓好落实。逐户建立贫困户扶贫台账,规范完善村级贫困户花名册和登记台账,规范扶贫手册填写,帮扶措施和内容要与建档立卡系统保持一致。《扶贫手册》由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份,贫困户的《扶贫手册》不得以任何借口代为保管(特殊情况可由其监护人代为保管);村委会留存的《扶贫手册》要有专人负责,集中保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扶贫责任单位、各镇乡)

  (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阶段(2018年3月-10月)

  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扶贫政策,落实帮扶方案和措施,做到因人施策、一户一策,突出产业和就业扶贫脱贫,深化教育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健康扶贫、社保兜底等扶贫工作,大力发展社会扶贫,多措并举,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提高脱贫质量,确保实现可持续发展。

  1.发展扶贫产业。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对农业项目实施范围内的贫困户给予重点扶持。强化科技服务,通过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对贫困农户进行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指导。大力发展种植、林果、养殖等产业,培育、打造一批带动力强、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或龙头企业,实现户户都有增收门路。大力发展投资少、见效快、就业需求量大的家庭手工业扶贫产业项目;因缺劳力致贫的贫困户,推行扶贫资金入股分红、资产收益、认养、托管等扶贫模式,增加贫困户收入。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推进旅游扶贫,推进景区与周边农村一体化建设,促进贫困人口创收增收。(牵头单位:县农牧局;责任单位:各镇乡)

  2.强化就业扶持。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强化就业技能,促进就业、创业,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引导企业和单位在贫困户创业就业方面予以支持。同时,加强对相对贫困村和对口帮扶县的人才支援、就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以及产业合作、经济技术交流等工作。(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乡)

  3.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对居住在农村C级或D级危险房屋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创新改造方式和补助政策,做到政策托底,通过控制面积、鼓励加固改造、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等方式,切实保障特困农户的住房安全。(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扶贫办)

  4.推进林业生态建设保护扶贫。结合实施国土绿化三年行动,大力推广“龙头企业+果品合作社+果农”模式,扶持贫困户发展果品经济和林下经济,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在林木建设、管护等林业重点工程中,优先聘用当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牵头单位:县农牧局;责任单位:各镇乡)

  5.落实教育扶贫。县内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等政策。继续补助农村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免除贫困家庭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学费。加强和规范高等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各镇乡)

  6.实施健康扶贫。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推动实现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社会慈善等衔接配合,努力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资助。在原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起付线在现有基础上降低50%,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门诊特殊疾病不设起付线;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水平,取消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最高保障限额提高到50万元。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各项保障救助水平,所需资金由财政负担。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因患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医疗救助对象,给予门诊救助;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镇乡)

  7.做好社保政策兜底。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成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依靠父母或者其他亲属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经本人或者其供养人申请可以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于以老养残、一户多残等困难家庭中,因抚养(扶养、赡养)人生活困难、事实无力供养的残疾人,要及时纳入特困供养救助范围,着力提高其救助水平。加快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引导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续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残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妇联、各镇乡)

  8.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大力推进水、电、路、环境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的要求,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村庄绿化美化和改房、改厕、改厨等方面建设。(牵头单位:县委农工委;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住建局、唐山市环保局乐亭分局、县卫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各镇乡)

  9.实施“互联网+”扶贫。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扶贫工程,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积极探索“互联网+金融扶贫”“互联网+扶贫旅游”等模式。(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旅游局、各镇乡)

  10.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持续抓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采取减免手续费、降低利率等措施,发展扶贫产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开展农业保险产品创新,推进人身险、疾病险、财产险等险种广泛应用,防止因病因伤致贫返贫。同时,保险机构要针对贫困户开发保价格、保收入的农产品价格保险,开展贷款人意外保险业务。(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金融保险业机构、各镇乡)

  11.积极推进社会扶贫。完善社会参与扶贫的机制,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吸纳就业、捐资助困等多种形式,带动贫困群众实现脱贫;支持社会组织主动承担适合发挥自身优势的扶贫项目;引导社会各界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各镇乡)

  12.做好档案留存工作。加强县、镇(乡)、村三级档案管理,专人专柜保管。准确发放“五证一册”,规范填写《扶贫手册》,逐村、逐户、逐事项建立健全扶贫档案,妥善保管好档案资料。(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档案局、相关职能部门、各镇乡)

  (三)成效验收、精准退出阶段(2018年11月-12月)

  1.明确退出标准。贫困人口年均纯收入稳定达到我市2018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每人每年4308元,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各镇乡)

  2.启动退出程序。严格执行村村评议、镇(乡)审核、县审定的退出程序,确保贫困人口精准退出。逐户填写贫困户退出确认表,规范完善县、镇乡和村三级精准扶贫工作年度统计工作。(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各镇乡)

  3.做好普查抽查。组织有关单位,对贫困人口退出情况进行普查和重点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各镇乡)

  (四)查漏补缺、整改提升阶段(2019年1月-12月)

  1.开展扶贫成效“回头看”。2019年上半年,全面查漏补缺,精准掌握脱贫情况,对未脱贫的,要加大帮扶力度,尽快实现脱贫;对已脱贫的,做好持续帮扶工作,降低返贫风险;对返贫人口,要对症施策,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切实巩固脱贫成效。(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乡)

  2.开展扶贫成效大检查。2019年下半年,组织开展扶贫成效大检查,重点查找帮扶措施落实,退出程序、扶贫成效、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问题,及时纠偏纠错,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各镇乡)

  3.建立脱贫巩固提升长效机制。2019年1月前,建立完善贫困群众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和脱贫巩固提升长效机制,扶贫政策制度更加健全,实现贫困人口稳定增收,兜底保障政策有力有效,贫困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率保持在10%以上。(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乐亭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乐亭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机构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我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各镇乡、县直有关单位要把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对口帮扶县如期全面脱贫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承担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镇乡要调整充实组织领导机构建设,明确扶贫专干,全面推进扶贫脱贫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完善出台支持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责任,细化扶贫举措,定期研究扶贫工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各自领域扶贫脱贫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扶贫资金支持力度,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给予资金保障。

  (二)建立综合协调推进机制。实行周汇报、半月调度、月分析制度。各镇乡、县扶贫开发与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周要向县扶贫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县扶贫办每半月召集一次调度会议,通报工作进度,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每月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对全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明确下步工作重点。

  (三)建立指导巡查机制。县扶贫办牵头组成巡查指导组,开展经常性巡查指导,帮助解决工作难点,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先进典型和创新性做法总结推广,并对突出问题进行通报。

  (四)强化绩效考核和督查。参照省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考核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出台扶贫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帮扶责任人的考核。将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列入全县重点工作督查内容之一,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按照本方案中确定的工作阶段及时部署督查督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镇乡、有关部门和帮扶责任人涉及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具体帮扶责任人要严肃问责。同时,狠抓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五)强化舆论引导。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制定好宣传计划,采取丰富生动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实践经验、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引导各级各部门积极投身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凝聚全社会的力量,不断浓厚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氛围。

  附件:乐亭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乐亭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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